依据《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办理规则》(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审阅,刚等30名请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的人员、张瑞等39名请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吴学红等61名请求注册共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梅业伟等59名请求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蒋志明等19名请求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契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体系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1、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的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原文标题: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二十批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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