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企业应建立质安办理部分!部分人员不宜少于3人负责人职称不宜低于工程师!南京发文

发布时间:2023-08-26 04:02:59 来源:乐鱼在线

  原标题:建筑设计企业应建立质安办理部分!部分人员不宜少于3人,部分负责人职称不宜低于工程师!南京发文

  日前,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执行住所工程建筑设计企业质量安全办理职责的若干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榜首职责人,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当全面职责。

  2、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办理体系,法定代表人应按规则签署授权书,清晰项目负责人。

  3、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划,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办理部分,部分人员不宜少于3人,部分负责人的职称不宜低于工程师,从事工程办理年限不宜少于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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