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征求意见: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发布时间:2024-04-24 21:54:39 来源:乐鱼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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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工程系列16个专业评审委员会职称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地各部门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省人社厅事业处,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可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在现行工程系列职称中设置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根据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省实际在工程技术系列分别设立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等16个专业评委会,并制定相应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自主评审单位可在不低于全省通用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标准,自主开展评审聘任工作。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依据需要自主确定。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正高级工程师评审一般应采取专家评议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积极探索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参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通信工程等实行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可以通过认定或评审的方式获取资格。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对应相应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我省专业方面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政策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安全工程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评价依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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