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操控城市景象照明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3-02-11 13:51:48 来源:乐鱼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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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作业力度确保完结“十一五”节能减排方针的告诉》(国发〔201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完结“十一五”节能减排作业方针实施方案》(桂政发〔2010〕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操控城市景象照明的告诉》(桂政办电〔2010〕167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合理运用城市景象照明设备,方案用电、节约能源,确保完结我市“十一五”节能方针使命,经市人民政府赞同,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 从本告诉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除中秋节、国庆节等严重节日及第七届我国东盟博览会等严重活动外,市和各县、区城市(县城)公共场所、公共设备、大型修建物的景象照明一概关停。二、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对路灯照明进行合理操控,在确保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敞开和封闭路灯。三、市直机关要抓好下属单位的管理作业,有条件的市和县、区路途、公共场所、公共设备照明要运用节能照明产品。四、从2010年9月起,市人民政府将每月对市级单位和各县、区操控城市公共场所、公共设备、大型修建景象照明状况进行专项监察,对不履行本告诉要求的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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